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日前与中国银行淮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清江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向中国银行淮安分行申请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6年8月23日至2007年8月23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大通成立于2003年4月16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清江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大通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官伟源
注册资本: 7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普遍机械、电机、电工器材的生产制造及销售;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6年6月30日江苏大通资产总额为36,054.41万元,负债总额为26,621.54万元,净资产为9,432.87万元。2006年1-6月江苏大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120.85万元;实现净利润812.92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苏大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由于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人民币4,500万元,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6,21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