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日前为控股子公司——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电工”)向有关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联通电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水支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4年9月21日至2005年9月21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2.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州市交通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联通电工向交通银行福州市交通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4年9月16日至2005年2月17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3.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州市交通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通电工向交通银行福州市交通路支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由原最高额人民币3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04年9月20日至2005年9月20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联通电工成立于1995年2月25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州开发区联通电工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开发区上歧新村3号
法定代表人:薛黎曦
注册资本: 56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铜、铝制品;批发零售: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与生产相关的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4年6月30日联通电工资产总额为53,782,596元;负债总额为43,820,165元;净资产为9,962,431元。2004年1-6月联通电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453,880元;实现净利润945,988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联通电工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由于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由于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联通电工向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广达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已经到期并已准时还款,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为联通电工提供担保金额仍为人民币2,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2,5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