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2日在福州市福马路81号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数53,301,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2%,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道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经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64,578,568.41元,分别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457,856.84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6,457,856.84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95,520.47元, 2003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4,458,375.20元。
同意以200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68,018,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派现金0.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有关单位向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决议》;
同意47,92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89.91%;反对0股;弃权5,3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投资8400万元进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厂区建设项目技术改造的决议》;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投资6121万元进行年新增5500吨变频电机用抗电晕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的决议》;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投资5992万元进行年新增4500吨自润滑漆包线和特殊用途自粘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的决议》;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与美国essex公司进行合资的决议》;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太阳宫c区土地前期综合开发工作的决议》;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房地产开发”的决议》;
同意53,01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各项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经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齐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