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 年5 月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关于核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734号文),核准冠城大通增发新股不超过12000万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六个月的有效期内,尽快实施完成本次增发新股。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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